根据《华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“学校专利转让、许可交易价格参考标准”相关规定,我校一项专利拟专利权转让至南安华大石材产业技术研究院。经专利完成人与受让单位合作洽谈,最终确定专利权转让金额为1万元整(人民币壹万元整)。该专利成果手续完整,校方拟同意该专利成果的专利权转让。
发明名称:稀土改性钨基结合剂金刚石磨轮及其制造方法
专利号:ZL201410355427.3
公示期从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6日,共15天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联系科技处。
联系电话:0592-6167618
科学技术研究处
2022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