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华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“学校专利转让、许可交易价格参考标准”相关规定,我校一项发明专利拟专利权转让至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,经专利完成人与该公司合作洽谈,最终确定专利权转让金额为50万元整(人民币伍拾万元整)。该专利成果手续完整,校方拟同意该专利成果的专利权转让。
该项专利成果原拟通过普通许可方式转让《专利实施许可公示(一种电液复合驱动液压缸)》(科技〔2023〕8号),经专利权人与该公司洽谈,转让方式变更为专利权转让,原公示文件废止。
发明名称:一种电液复合驱动液压缸
发明专利号:ZL201811195828.1
公示期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7日,共15天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联系科技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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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技术研究处
2023年6月13日